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诅咒跟她有什么关系啊为什么她就成了大魔王的奇葩止痛药了呢她,还回得去吗s:1初稿已备妥,请放心入坑2架空,不考究3男高冷腹黑,班主女聪颖机智,he新文我对前夫没兴趣,欢她是左相府的独生大小姐,他是熠王府的当家主人;当两人相遇那一瞬,他便决定要她;可这到底是为了那一个逝去的红颜亦或是那一个潜藏的阴谋她本只是嫁他而已,却不曾想渐渐付出自己的心,恋他,爱他;她不知道的是,他亦是这般;当获悉残忍真相,父母双双身亡,腹中胎儿殆去,她抱着一颗破碎的心又该何去何从时间流水,转瞬流年,她再次遇上他,她捂任的着心口,看着那里他留给她的滋味伤,还痛吗还爱吗动情伤心,到底是谁动了情又是谁伤了几个感情纠缠的美貌年轻人,被神秘古树选2电影中,先后穿越到了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