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友的母亲2
概要1:如对方表现出狂躁,易怒,有暴力侵向等不可控精神状态,即直接判定为病症案例,抵抗者可用尽一切手段就地格杀,且不必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此条款由联合国凯尔特十字盾同盟17国协同拟定,重要级别S级,优先级别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节选自《海拉法案》
”我好圣人嘛,友的言母亲出法2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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