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霸道的将她咚在墙角,“江一水,你听好了!我喜欢你!我要娶你!我可以不回城,不念大学,我只要你!”[那个年代,日子虽苦,爱情却很甜!很纯!很宠!]1977年……物质依旧匮乏,却是遍地商机。江一水撸起袖口就是干!卖中药,办工厂,开酒楼,做古董,搞贸易……一不小心,却被某位腹黑大佬惦记上了。向东一生桀骜,唯独对她情长。他的爱:是呵护,是溺宠,是娇纵……是为她可以放弃一切。他的座右铭:我媳妇儿天下最大,得宠着!使劲宠!宠到“没人敢要”那一种。
那种手上翻花、身为一只骄傲的妖怪,雨歇曾翻着白眼无限傲娇:“其实,我发现身为妖怪的我并不是很能够理解那些母妖怪的思维……你说我们族里的公妖怪有什么不好?瞧瞧这的身段,瞧瞧这脸蛋,瞧瞧这小腰,瞧瞧这胸肌……女儿哪点找爸不必那些软趴趴的凡人强?干嘛偏偏要舍近求远,去勾爸帮搭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呢?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都不是傻不拉几的小雌性了,怎么还会去相信什么聊斋?忙疏”然后,不久后的一天,她尝到了什么叫作风水轮流转,欠了通下一身的债他是我来水道时路,你是我身后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