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光所至之处,万物逢春,众生倾倒。他的眼,他的心,他的骨血,都为我燃烧。」林深青老家隔壁有个奶白奶白的弟弟,小时候常来她家酒窖讨酒。她拿筷子蘸酒,听一声“姐姐”,喂他一口。多年后,她受邀到大学演讲,临走被一美少年搭讪,当晚上演了一场“天雷勾地火”。半个月过去,林深青才知道他的名字——贺星原。她亲眼看大的邻家弟弟?当年穿着开裆裤往她身上爬的皮小子?她竟然做了这样的禽兽……林深青如遭雷劈,两腿发虚。现在跑路,来不来得及?贺星原:不好意思,晚了。:)(原名《酒色》)
原来我是应劫者…本人声明本书不会和凡人修仙传刻画相同的故事,每个人的书都有自己的想法国精我也不例外,如果只是产品简单杀人夺宝就太没意思了我写小说一区说起来也是受到了凡人修仙传的启发,本来想写凡人流的,不过菠萝后来改变了主意,凡人修仙传这本书我也在一直追看,是我现在最爱看的书之一,我写不想和凡人修仙传刻画一样的蜜故事,只是要跳出凡人流的框架,请大家不要对我说的话挑拨。